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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早期应防对胎儿造成忽略性伤害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6年7月24日 《家庭医生报》 2006年第30期(总第1067期 2006.07.24)
     一位年轻的女士,结婚3年一直未孕,十分渴望要一个小宝宝,当不经意间怀孕的时候,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,就在停经35天的时候,这位女士出现了妊娠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,于是,她去医院作了检查以及x光胸部透视。回家后,这位女士按医生医嘱认真服药,但是恶心、呕吐一直不见好转,她这才想起来去看妇产科,一检查,这位女士怀孕50多天了,她所服用的药物已经对胎儿造成了看不见的伤害。

    据解放军306医院妇产科杜渐新主任介绍,大部分孕妇都是在月经过期时才知道自己怀孕了,其实,在这个时期,受精卵已经开始进入胚胎期即进入器官发育形成期的敏感期,一般说来,妊娠的前12周是胎儿大脑发育的重要时期,由于孕妇的忽视,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对早期胚胎造成忽略性伤害,因此,从保健角度来看,应该提倡孕前咨询与指导,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妊娠。这样,不但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情,也可以避免怀孕早期对胚胎造成的忽略性伤害。

    杜渐新主任提醒大家:如果想要孩子又未采取避孕措施,在心理上就应该关注自己身体的变化。通常情况下,对于平时月经规律的育龄妇女,该来月经没来月经,就要想到是否怀孕了。另外,部分病人可出现程度不同的恶心、呕吐、择食、嗜酸、乏力,嗜睡等早孕反应,也就是说,出现早孕反应有时与胃肠道反应相似,在就诊的第1时间应该告知大夫。同时避免接受放射线,不要饮酒和吸烟。如果在怀孕期间生病,应该在妇产科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治疗,千万不要等到妊娠2到3个月了再去看医生,错过了关照妊娠前12周胎儿发育重要时期的维护,因为这个时候,一些主要的器官系统可能已经形成。, http://www.100md.com(郑鲁南 北京)